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寧波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要職能是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能,為農服務職能,對系統的組織、指導、管理服務職能,對政府授權的商品和行業的經營及管理職能,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具體有:
1.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參與協調全市合作經濟組織的布局調整。
2.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物資的儲備;根據市政府要求開展農產品流通各項工作。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及其企事業單位、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4.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
5.宣傳貫徹上級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組織興辦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農業的發展。
6.行使本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對所屬企業進行監管。
7.管理市供銷社所屬事業單位。
8.代表全市供銷合作社及全體社員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
9.承擔《寧波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章程》所規定的市農合聯執委會工作職責。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寧波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及局屬事業單位預算。具體單位包括寧波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本級。
寧波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3922.1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收入預算3922.1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922.16萬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00%;財政專戶資金0萬元,占0.0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0.0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00%;其它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00%;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00%;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支出預算3922.16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3.2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50.34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3547.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51.52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245.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4.19萬元、項目支出2422.47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部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3922.1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3922.16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922.1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3.2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50.34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3547.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51.52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922.1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087.7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預算增加“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兩網融合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體系項目建設補助1000萬元和農資應急儲備經費10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3.25萬元,占4.41%;衛生健康支出(類)50.34萬元,占1.2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3547.05萬元,占90.43%;住房保障支出(類)151.52萬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72.6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8.05萬元,下降27.87%,主要原因是:一名離休人員過世。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67.1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77萬元,增長1.16%,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基數調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33.5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38萬元,增長1.15%,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基數調整。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32.57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撫恤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0.89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撫恤金未列入年初預算。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7.7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0.76萬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退休所致。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2.59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73萬元,增長15.93%,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基數調整。
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124.58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3.60萬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退休所致。
9.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79.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5.00萬元,增長6.76%,主要原因是:辦公場地租賃費增加5萬元。
1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2343.47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172.95萬元,增長100.21%,主要原因是:2021年預算新增“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兩網融合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體系項目建設補助1000萬元、農資應急儲備經費100萬元、農產品農村電商項目經費增加100萬。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50.28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23.98萬元,增長18.99%,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和公積金計提基數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1.2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03萬元,增長2.48%,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1.2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購房補貼未列入預算。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499.6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45.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54.19萬元, 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12.1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7.06%。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5.75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5.75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級預算統一規定壓縮10%。
(二)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51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的公務接待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級預算統一規定壓縮10%。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3.8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配置的公務用車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1年預算數與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部門寧波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本級等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4.19萬元,較2020年預算數增加8.99萬元,增長3.67%。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6.9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2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23.6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業務用車0輛,固定工作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9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2422.47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9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2422.47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累計盈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商業流通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6.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指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中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8.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19.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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